沭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导语 沭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问答,你了解过多少呢?

  问:用人单位和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合理分担。其中用人单位按其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以其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问:个人帐户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个人帐户的资金专用于本人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可以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个人帐户资金来源于三部分: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二是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比例划转记入个人帐户的部分;三是个人帐户的利息。

  问: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资金有多少?

  1、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3%划入个人帐户,其中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

  2、45周岁以上到退休的参保职工按工资总额的3.5%划入个人帐户,其中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

  3、退休参保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总额的4%划入个人帐户。

  问: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何时使用?怎么用?

  答:1、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

  3、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

  4、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应负担的部份。

  5、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现金支付;非医保药品及诊疗项目,必须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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