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沭阳市户籍。
2.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1、近期免冠照片二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申请人系内地居民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系国籍冲突的,须提交外国护照;申请人系港澳居民的,须提交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3、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边境贸易的,提交在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者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2)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所在的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导游证;
(3)参加边境旅游的,提交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相关材料。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
5、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一)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
(二)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
(三)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四)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00- 5:30
(夏令时变动,请见接待大厅门口公告)
咨询电话:0527-4352088
沭阳县刘集派出所
地址: 刘集镇
电话: (0527)83611012
颜集派出所
地址: 820乡道附近
电话: (0527)83380006
沭阳县西圩派出所
地址: 西圩乡
电话: (0527)83450003
七雄派出所
地址: 沭城镇
电话: (0527)83520015
沭阳县青伊湖派出所
地址: 744乡道附近
电话: (0527)83260005
塘沟派出所
地址: 宿迁市沭阳县
电话: (0527)83880061
沭阳县庙头派出所
地址: 庙头镇
电话: (0527)83331115
韩山派出所
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
电话: (0527)8344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