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导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

  2、参加新农保范围和年龄有何规定?

  本县行政区域内,男、女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生除外),暂不具备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3、新农保基金筹集和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新农保基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参保给予30元/人/年参保补贴。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指1、2级),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70%的养老保险费。县政府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及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4、 新农保个人账户是如何建立的?

  政府为参加新农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5、养老金待遇领取是如何计算的?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①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60元。县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政策,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6、享受领取养老金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男、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194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不足1年的,按1年缴纳),也允许补缴,但不享受补缴年限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从新农保制度实施开始),对不参保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男、女年满60周岁),不享受基础养老金。

  7、领取基础养老金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应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及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缴费凭证或相关证明到所在村(居)填写《泗阳县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申领登记表》,经本人签字,村委会签注意见后,集中报乡镇审核,统一报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核发。

  8、如何办理新农保参保手续?

  符合参加新农保的参保对象,参保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居)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参保《缴费证》。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登记参保。

  9、参保人中途死亡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前身亡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还给其直系亲属;参保人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后身亡的,其个人帐户中有余额的,可将个人帐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还给其直系亲属。其直系亲属应在60日内到县农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养老保险关系手续,政府补贴资金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农保经办机构不承担丧葬费、抚恤金等任何费用,且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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